簡單說就是政府發錢給老百姓花用,"無條件"指的是每個人都能領到錢,不排除富裕階層;"基本收入"就是僅提供生活基本開銷,可以示基本工資的一半,在台灣可以視為所得稅的基本扣除額,約莫每月11,000元左右。
而這目的是什麼?就是希望"人"可以過得更自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常常有人羨慕別人家境富裕,可以追求各種理想,從事藝術,當個賽車手,當Youtuber,藍帶學院學廚藝,出國窮遊,澳洲打工之類。
勇敢追夢下,大家可能都會擔心一件事情"如何吃得飽?"又不是人人都是有錢人家的小孩
無條件基本收入可以排除這個擔憂,大家可以努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愛賺錢,還是可以去工作,賺取收入,提升生活水準,這個政策就是為此目的而提出來的。
只是有利就有弊,大家一定會聯想,"無條件基本收入"一定會讓人懶惰不想工作,逃避工作,反正有飯吃就好。這一個理由,也造成無條件基本收入至今無法成為任何一個國家的執行政策,就算是有錢到不可思議如北歐、瑞士,至今遲遲都沒有推行。
可是無條件基本收入真的不好嗎?
我倒是不認為,我反而認為應該慎選執行的對象。從所有國人,轉為無工作賺錢能力的未成年人,讓年輕人得以溫飽,無論家庭的貧富,政府都應該普遍給予金額,發給所有的孩童。當然實際拿到的是孩童的監護人,也就是父母。這每月一萬上下的基本收入,可以讓一個孩子溫飽,足以應付公立學校的生活支出,甚至還可以讓收入不豐的適婚年齡人勇敢生育,台灣的生育率才有機會提升。
當然有些人會說這些錢根本不夠,所以中產的父母,如果願意提供更好的環境給子女,你當然要拿出自己荷包的錢,投資孩子,選擇每月三萬多的私立雙語幼兒園/私立貴族小學,政府補助你每月一萬元,不無小補,一年也可省下12萬元,何嘗不是一筆收入。
單然也有人說,肯定有人會因為這筆錢,拼命生孩子,why not?台灣現在就是缺人,多生一點,就算是大家口中的"低端",在未來這些人18歲成年後,還是要靠自己,他也會是社會的一個生力軍,在社會上貢獻一己之力。在1949之後出生的戰後嬰兒潮,有多少是糊里糊塗就長大了,他們難道長大後不是社會上的一份子。
我絕對支持"郭董"說的0-6歲國家養,甚至更支持0-18歲國家養,讓台灣人更敢生育,再不做台灣人遲早會自然而然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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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4年台灣新生兒17.8+16.5+15.4+13.9+13.6+13.5萬, 總數90.7萬0-6歲的小朋友,算起來約1088億台幣,幾乎就是台灣2025年0-6歲一起養政策編列1082億,所以政府絕對可以讓每個小朋友一年拿12萬,減少家長的負擔,如果要養到18歲可能預算是不足,但是0-6歲絕對沒問題。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8158673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110011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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