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從無條件基本收入談到0-6歲國家養
https://benww2000.blogspot.com/2025/04/250410-0-6.html
近來又有討論政府超徵稅收,朝野討論要返還一萬元,普發於民,但是遲遲沒有共識
就從今年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來討論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8158673
之前討論過,政府預算足夠無條件發放0-6歲孩童每人每月一萬元,但是政府卻選擇蓋公托,公幼之類,而在家自行照顧只有5000元可領。其實原因在於GDP。
直接發錢,如果家庭領到錢,其實並不一定增加消費,多數會選擇存起來。像是本來每月固定支出一萬的幼兒園費用,並不會因為政府發了一萬元,轉去就讀兩萬的幼兒園,又或者是拿去消費購買更好的衣物、旅行、買新手機之類,多數人會存下一大部分,如此預算一千億所創造的GDP就會打折,政府並不樂見。如果記得當年2008金融海嘯,政府發行消費券,當時並沒有直接發3600現金,改採類似禮券的方式發放,2009年發放,且限定當年9月要使用完畢,其實這府就是直接規定當年就要花完所發配的錢,也就是振興券,這樣才能確保所有預算會被消費,而民間消費就是GDP中的一環。當年配合民間優惠方案,3600當時確實創造了更大的產值,也讓2009年全年GDP不至於太難看。所以政府發錢,會希望消費者要花掉,而非存起來,政府就一職有這顧慮。
反觀拿去蓋幼兒園,托兒所反倒是政府投資建設,對於當年GDP可是有實質幫助,大略估算一千億/24兆(2024年台灣GDP台幣計算),約莫0.4%的GDP,不能說少,如果政府可以實質拉抬0.4%的GDP,政府肯定是選擇建設取代直接發錢。畢竟發錢後,存起來不消費,是無法創造GDP的。而這一情形也就回應目前綠營政府遲遲不肯答應超收的稅收直接發一萬回給老百姓的原因。
